第五百五十一章 解决的办法!新的法制!
管齐下的解决办法。
首先,严苛的选拔机制。
他要的,是胸怀一腔热血,矢志涤荡官场污浊的热忱新人,而非那些深谙潜规则、圆滑世故的“官场老油条”。
唯有心无旁骛、不通人情世故、不懂官场繁文缛节之人,方能秉公无私,不为外物所扰。
其次,施行高薪养廉。
这些廉政司人员常年奔波于各地,加上交通工具匮乏,没有后世的飞机、高铁、汽车,长途跋涉之艰辛不言而喻。
因此,给予他们优渥的俸禄,既是对其辛劳付出的合理回报,同时筑起一道抵御诱惑的防线。
试想,若他们身陷贫困,又怎能不被金钱腐蚀?
高薪,方能使其免于后顾之忧,坚定不移地履行职责。
当然,高薪只能并不一定能养出“清官”。
所以,第三道关卡,便是严密细致的内部规章制度。
一旦发现任何收受贿赂或存在其他违纪行为者,必将严惩不贷,绝不姑息。
这不仅是对个人的震慑,更是对整个团队廉洁自律的庄严宣告。
此外,为了进一步杜绝串通舞弊的可能,每次赴同一地区调查的人员都随机调配,绝不重复。
即使有官员妄图买通前一批廉政司人员,也无法保证能得逞于下一批。
这种动态轮换机制,极大地增加隐瞒的难度。
朱允熥所构想的这个机构,并非凭空而生,而是博采众长,融汇创新。
它巧妙地结合了后世“廉政公署”的监督精髓、“调查记者”的探查能力,以及大明王朝既有的“探听司”与“锦衣卫”之长处,最终独具匠心地孕育而生。
起初,朱允熥曾考虑过是否赋予他们如同“廉政公署”类似的权力。
让他们直接拘捕涉案官员,展开彻查。
然而,经过一番缜密的推敲,朱允熥意识到,类似“廉政公署”的机制,或许在一座城市中能够卓有成效地发挥作用,但一旦将其放置于一个幅员辽阔的帝国之中,其自身便极易遭受腐蚀侵蚀。
毕竟,大明天下之大,他这位帝王岂能事事亲力亲为,躬身监管所有角落?
若将重权尽数委派于这一机构的官员,在缺少监管和制约的环境下,权力寻租,弊端滋生,几乎是难以避免的宿命。
权力越是膨胀,可能引发的问题也便越是巨大且深远。
因此,朱允熥认为,必须适度收敛其权力边界。
然而,仅仅拥有“调查记者”那样的权限,又显得过于微薄无力。
那样进行的